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山西博众教育为您带来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分享,请往下看!
2023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53人一级造价师遗失证书作废,并对相关人员信息予以公布。 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原文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张X等153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信息予以公布,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ztbd/zhongysm/202307/20230705_772960.html 为帮助大家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小编还整理了一级造价师证书补办流程,供大家参考: 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补办有申报须知、申报信息填写、申报告知3个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1、填写相关信息,保存申请。 2、工作经历填写、业绩工作、继续教育填写,填写结束后保存申请。 3、提交扫描件。 4、保存申请,打印申请表,把打印的申请表盖章后,提交到系统,并且再次保存申请。 5、信息填写正确,扫描件都提交结束后,就可以上报数据。 6、等审批通过后,将返回审批结果后,证书补办业务结束。 提醒:1、选择“印章丢失(或者证章都丢失)”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编号作废,建设部将重新发放新号;2、选择“证书丢失”的,无需更换新号。 以上就是由山西博众教育给你带来的分享: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为了避免您错过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查分时间等重要考试时间节点,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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